301. 血色雒水3 普普通通走尸罢了 (第1/14页)
虽然从低级走尸,进化到了高级走尸,但老余每次出现都一副留着哈喇子的形象从未改变过。
他是有事业心的,事业心就是进入B级,早点成为尸王。
而不是在疯狂之书里吹牛的时候,总是被那个阴险狡诈的777嘲讽。
那瘦弱男尸在他手里,毫无战斗力,对方试图咬伤他,但是被老余一拳就打脱臼了下巴。
“等会,”
苏摇铃却阻止了老余的进化行为,“你别忘了这个世界的规则。”
她看着正在不停扭动瘦弱身体的男尸,“我们不提倡吃人行为。”
两条规则,究竟谁真谁假,是不是全是真的,或者全是假的,谁也不知道,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观望一下,但可惜,这个世界并没有给她选择的权利,一开始就摆上了两个难题——
不阻止老余,也相当于默认他吃尸体的行为,和促进人吃人没有区别,因为老余是她的召唤物,而不是某一个不相识的路人。
阻止老余,相当于她阻止了吃人行为。
所以,无论如何,两条世界规则,她必须要违反一条。
对于苏摇铃来说,这两个选择没什么好犹豫的,从七号地铁开始,她的选择就没有变化过。
老余却没脑子想那么多:“啊?”
那我不是又没有进化机会了?
但这是苏摇铃的命令,他也只能听从。
他不舍的看了一眼正在挣扎的尸体,问道:“那这东西怎么解决?”
总不能直接放生吧?
放生走尸……?
听起来怪怪的。
苏摇铃说:“打吧。”
老余:“啊?”
没有太多意识的东西,如果不能自愿接受疯狂之书的封印和契约,那就只有打残到只剩下最后一口气,避免消亡的本能就能让它们选择接受封印,成为疯狂之书的召唤物。
【姓名:瘦弱男尸】
种类:死尸
等级:E级
主要能力:抗击打能力强
收录地点:血色雒水
页卡数:012页
只是这东西顽强的可怕,虽然力气没有老余大,但生命力比丧尸还强悍。
老余突然奇想,“这么打都不死,会不会它真的是丧尸,需要爆头才能干掉?要不然我把他头拧掉试试看?”
苏摇铃摇头:“看刚才那两人的反应,这东西估计不止一个,他们应该曾经见过,不仅见过,还吃过亏。”
“的确,”
老余有些不屑:“一个普普通通的低级走尸,居然把他们吓成这样,刚才还那么嚣张,跑路的时候比孙子还孙子。”
苏摇铃说:“的确,它只是一个普通的走尸,力量不强,速度不快,虽然很难杀死,但是对于有马,有武器的那几个人来说,想要摆脱它不是难事,他们的反应的确有些奇怪,或许这背后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,这个世界不能太轻敌。”
一人一尸搁这儿讨论半天,要是让别人听见了绝对会两眼一晕。
普通走尸?
力量不强??
对于普通人来说,死而复生的尸体就已经够有冲击力了!
老余既然已经召唤出来了,苏摇铃也不浪费,但他这个样子,如果不加以乔装打扮,恐怕会吓到其他人,放任他出去打野,估计又是一边流口水,一边问苏摇铃这个能不能吃,还是先带在身边。
倒不是她怕其他人会对自己不利,只是这地方显然当地人众多,身边跟着一个一米九的壮汉,能少去很多找麻烦的人动歪心思。
她从空间里掏出一件黑色斗篷,老余勉强能穿上,把面容遮盖的严严实实的,漏风的喉咙也遮住,他不笑的时候,没人能注意到那藏在斗篷下面的嘴巴会裂到耳根。
就这样,一人一尸出现在了荒野之上。
苏摇铃看了一眼方才逃窜离开的众人的方向,隐约还能看见那群人的身影,她将地上的箭矢收入空间,转身带着老余朝着那群人走去。
“谢谢恩人!太谢谢了!”
“要没有几位壮士,我们全都要丧命在那群悍匪手里!”
“救命之恩,我们永生难忘啊!”
前面几个人感恩戴德,就差跪下磕头了。
他们的感谢目标,其中一个,苏摇铃还有些眼熟——
光是站在那儿,就像是一把剑,浑身带着萧肃的杀气,穿着一身黑色,不说话的时候一看就是高手。
苏摇铃的记忆很快匹配出这个极具特色的背影——
蝴蝶剧院见过的,负责检票的五号员工,异能是攻击,善用剑光袭击,属于战斗系的玩家,如果她没记错,这个人应该叫做陈烨,和千落一样,都是来自云雾山。
一个画风和其他幸存者城市截然不同的,世界排行前十的城市。
陈烨的身侧,跟着一个同样个子不矮,但是却体型更宽壮的男人,同样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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