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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6. 血色雒水8 他便当已经在热了 (第11/1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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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因为感情好,而是因为抱团可以避免被其他人欺负,但三人也不老实,总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,偷的还是自己人,上场的时候贿赂士兵,让自己的位置往后排,而不是往前去送死。

可好景不长,因为偷东西得罪了人,一次战役中,被安排上最前排去当炮灰。

三人哪愿意做这种事情,虽然其他士兵都很英勇善战,总是冲在第一线,但他们三个能混在一起,品行都差不多,不愿意努力干,只愿意坐享其成当懒汉。

这一次上去就是必死的局面,三人一合计,连夜跑路了。

俗称,当逃兵。

逃兵一旦被发现,在哪里都是必被处死的,所以他们隐藏了身份,老二善用弓.弩,还顺便偷了一把出来,再加上偷了军里的几匹马,连夜逃出百里路,昼夜不停的朝着远离战场的方向逃了。

换做以前,军中肯定会派人来追,但当时大战当前,哪有人顾得上他们。

陈烨摸了摸旁边这几匹马,见它们虽然年龄大了一些,但看起来的确都是好马。

原来是从军中偷出来的。

一路上,三兄弟也纠结了一些人,开始打家劫舍的勾当,还让他们形成了一股不小的流匪势力。

陈烨立刻有了主意。

既然是打仗,就一定有兵卒,还有将领。

而且,还可以接触这个国家的中心。

到时候,无论是开门,还是找门,都比他们自己行动效率要更高。

独眼和老大原本是不愿意带他们回去找军队的,但无奈刀架在脖子上,他们也知道,普通的村民可以带路,但只有他们才能带他们找到军队,这一点是他们的价值,如果独眼两人不愿意实现这个“价值”,那现在就必死无疑。

以这几位能人异士的能力,要是到了军中,必然受到重用,独眼两人便以为,陈烨他们想找到军队,是这个原因。

大概是刚才苏摇铃的表现果然问出了些东西,原本聒噪的老用户也不怎么说话了,只是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,刚才的发言,的确显得自己很愚蠢,但那只是意外,他可不是一个愚蠢的人。

“那我们,现在就走吗?”独眼小心问道。

苏摇铃却说:“先回孟村看看。”

老大擦了擦脸上的汗水,刚才在鬼门关走一圈,自己后背已经被汗浸湿,现在回孟村,那些村民还不撕了他们两,“这……”

老用户也不理解:“那个破村子还有什么可去的,我们帮他们救了人,已经算是做了好事,他们村已经成穷鬼了,能拿什么回报我们?去了还不是白跑一趟!”

苏摇铃直接无视他的发言:“我们去找军队,虽然是一个方法,但还有一个人,也很关键,就算是要走,也要带上他一起走。”

陈烨懂了:“你是说,孟老头?”

那个无端端就要纵火,烧死他们的奇怪老头。

苏摇铃说:“他肯定知道的比这一只眼多。”

刚刚松了一口气的独眼:“??”

怎么还有我的事?

陈烨点头。

那老头,的确是怪异,他想杀他们,一定是有理由的,只是这理由还没找到。

陈烨有一种直觉——

这个理由,至关重要,和这个世界隐藏的秘密有关。

**

赵都,邯郸。

又入夜了。

偌大的宫城,无论是多一个人,还是少一个人,都不会引起谁的注意。

带着红面具的男人——现在叫郑红,正走在宫道上。

今夜王在殿中举办宴席。

没错,这个王三天两头约人吃饭,还动不动就是选在离他住所很远的大殿,每次都是大鱼大肉,笙歌燕舞。

这个副本一点都不像副本,像是度假村。

遗迹里怎么有这样的奇怪世界。

这几日天黑的很早,宫道上早就点起了宫灯,四周的视野开阔,远处就是高低的宫殿群,但在郑红看来,这些“宫殿”实在是简陋,顶端多算“空间比较大的屋舍”。

一阵风吹过,前面忽然有一个黑影连滚带爬冲了过来。

扑通一声,那人跌倒在郑红面前,抬头露出一张满是泪水的脸。

这是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人,穿着粗布麻衣,披头散发,大概三十多岁,他满脸惊恐,精神崩溃,眼睛里全是血丝,似乎看见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。

随后,他朝着郑红哭喊道:“救我,救我!求您,救救我,带我离开这里!”

“求求您!救我,别让他们抓我回去!”

“救救我,救命!”

男人疯狂的伸手去抓郑红的衣袖,然而郑红后退一步,让开了,随后站在原地,警惕的看着他。

紧跟着,从男人冲过来的方向,冲出来一列士兵,士兵瞬间就将男人团团围住,其中几人上前,将疯狂的男人控制住后拖走。

“放过我,求求你们,放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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